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的说明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儿童健康成长

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的说明

各街道教育办、幼儿园:

接市教育局有关通知,就切实做好补贴的申报与发放、规范重要信息的初审与核验,杜绝漏洞,请各幼儿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关于非深圳户籍的幼儿在申报“深圳在园儿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中“住房信息”填报的规定:

1、自有房(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填写购房合同备案号。

2、租赁凭证或合同:

(1)由现居住地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

(2)房屋用途只能为住宅用途,不能为商铺。

(3)租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有效。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其它”类住房):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6)属于祖辈房类别的,如果房产证的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祖辈关系需提供纸质版“户口本复印件”;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祖辈关系应到公安部门开具纸质版“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拥有以上6种“其它类”住房的幼儿家长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纸质版“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于5月6-10日内送所在幼儿园,幼儿园需核实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注明后,将复印件和相关儿童名单送所在街道教育办,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

二、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在园子女应提交的信息:

例如:“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现役军人等,幼儿家长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1、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单位公函证明。

2、市引进人才、市高层次专业人员:提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证明》。

三、台胞子女与深圳户籍儿童享受同等待遇,港澳、外籍在园儿童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关于补贴经费的发放:补贴经费下达后,各幼儿园要及时发放补贴,尊重家长意愿,采取抵减部分保教费或退还现金的方式发放补贴。将补贴用于抵减部分保教费的,只能抵减本学期应缴或已缴的部分保教费,不得留作冲抵下学期应缴的部分保教费。